凡知说,有益于理者,为之;无益于理者,舍之。摘自先秦荀子的《荀子·儒效》
解释:凡是事情和行为,有益于治理的就做它,无益于治理的就不做它,这叫做正确地处理事情。
药师经全文及仪轨
药师经注音
药师经原文
义净法师药师经十二神将简
吴信如药师经法的本质与精
智海略论药师经的思想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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