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称罪,则治;不称罪,则乱。摘自先秦荀子的《荀子·正论》
解释:犯的罪和所受的刑罚相称,社会就太平;量刑与所犯的罪过不相称,社会就会出现混乱。
药师经全文及仪轨
药师经注音
药师经原文
义净法师药师经十二神将简
吴信如药师经法的本质与精
智海略论药师经的思想内容
版权所有:药师经感应网